品管判断流程的修改
浙江<126com****> 10:24:06
我原来的流程是品管判定——采购召集评审——然后决定处理方式(退货或者其他),现在我们来了新领导,要我改为品管直接决定处理方式(是否退货)——然后把结果告诉采购——采购觉得有必要召集评审——再最后决定。这样等于说可以推翻以前的品管的判定,我想问问这样是否可以?
杭州-沈正国(88121533) 10:27:03
不叫推翻,叫让步吧。新领导的做法可能更有效率
杭州-沈正国(88121533) 10:28:20
能退就抓紧退掉。退不掉,再走评议的流程。
浙江<126com****> 10:29:40
那评审完后是不是只要把我们的评审单附上就OK?
杭州-沈正国(88121533) 10:30:12
改变后的流程,品管的责任更轻些,品管只需下品检结论即可。
杭州-沈正国(88121533) 10:32:24
如果采购买不到符合要求的产品,采购自己挑着。要么退掉,要么和业务技术质量生产商量让步接收。
浙江<126com****> 10:32:44
品检结论是指合格不合格吗? 具体退货不退货由采购做判定?
杭州-沈正国(88121533) 10:33:14
嗯
浙江<126com****> 10:34:03
谢谢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