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出清单进行审核,可能发现那些问题?调出清单进行审核时,可能发现下列四个问题中的一种或几种:
一、调不出该作业项目的“作业文件”清单(即可发现该项目未进行“危害识别、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”工作的情形)。如果经过对与该项目有关的上两级负责人的询问,确实未进行过对这个项目的危害识别和审批工作,而且又不是个别例子,且由此发生了事故,那就是严重问题。说明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过程存在偏离《审核规范》的“严重不符合”,即立即整改。
二、清单中有该作业项目,但“措施”、“方案”不完善。若审核发现该项目或发生事故的项目,虽做了“危害识别”,但评价其性质后采取的措施不力。这种情况下,要查明相应级别的审查或审批的记录,从中可发现是未审批,还是审批者不认真、“走过场”(这就是要求有关负责人对审批者负责人的原因),该种情况下属于管理者责任未到位的情形(管理者要吸取教训,同事追究责任)。
三、控制程序和管理方案都有,且也都正确,但未执行。若审核发现程序、方案都有,但执行人未认真执行,如执行中颠倒或漏项执行程序而发生了事故,就要检查班前会存在的开办质量,同时管理层要对作业人员加强培训。
四、设备等已有变动,而控制程序、管理方案未修改。若审核发现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作业人员仍执行老方案造成的(记录上也查不到修改的证据时),就要查设备管理的程序文件及其执行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,并且要立即整改,修改相关规程并通知到相关岗位。